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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红十字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狮市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19-12-11 16:5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7日至11月1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红十字会开展了专项巡察。2月27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市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8个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市红十字会针对反馈的18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1条,已完成38条,还需进一步完成的3条。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委巡察是对我会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我会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红十字会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市红十字会党支部书记、专职副会长洪永家立即组织召开会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担当巡察整改责任,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我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专职副会长洪永家为组长,其他副科级干部、具体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制定整改措施。我会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出台整改方案。对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成18个具体问题,制定巡察整改措施41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即时整改。

  (四)严格落实责任。以专职副会长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副科级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抓分管领域内的整改工作。

  (五)加强跟踪督办。通过建立“台帐管理”和“整改销号”制度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会务会常态化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4月4日,我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找问题,逐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六)规范建章立制。通过巡察整改,我会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8项,以制度建设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财政资金管理统筹安排不善方面

  1. 作为党委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石狮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会见中国红十字会“十大”代表讲话精神的专题学习讨论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强化思想认识,提升人道救助统筹谋划。二是认真研究草拟《石狮市红十字事业2019-2023年发展规划》,加强对人道救助、救护培训、志愿服务等红十字业务的长期谋划。三是根据省会将儿童大病救助列为救助重点的要求,经与卫生健康局、医保局进行情况摸底,制定出台《石狮市红十字“关爱天使”人道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针对14周岁以下儿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的困难家庭开展红十字关爱活动,对这些患病儿童每人予以2000元的人道救助。四是4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9年度人道救助工作,持续做好“红十字博爱送万家”、“世界红十字日博爱周”活动,开展好新实施的“关爱天使”人道救助项目。五是根据患病儿童的家庭情况,协助申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阳光天使”“小天使”基金的救助,提高对其家庭的救助力额度。六是将运用传统和新媒体,广泛宣传这一人道救助项目,印制宣传资料和申请表格,分发到各镇(街道)等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扩大救助受益面。七是在出台的《石狮市红十字“关爱天使”人道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资金筹集关于资金来源的阐述中,明确将社会捐赠资金纳入人道救助运用范畴,充分发挥捐赠资金效益。

  2.红十字会自身组织建设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福建省红十字会组织规程》,进一步掌握加强自身建设的规范和目标要求。二是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市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准备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向各镇(街道)和基层组织发出《关于组织填报〈红十字会个人会员申请登记表〉的通知》,重新梳理各基层红十字组织理事会成员名单,动员和吸收一些热心红十字事业的爱心人士参与,扩大基层队伍和力量,为拟好代表构成建议名单和第二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研究草拟《石狮市红十字事业2019-2023年发展规划》,并将广泛征求各基层组织意见建议,为提供给第二次全市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做准备。四是组织学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红总字〔2009〕33号),增强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基层组织建设的项目内容、目标要求和努力方向。五是向各镇(街道)和基层组织发出《关于报送镇(街道)红十字会理事会、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促其完善组织机构,重新梳理11支基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六是市红十字会在年度开展的 “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红十字博爱周”以及新开展的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儿童等困难群体红十字关爱救助活动中,明确对各镇(街道)红十字会予以资金上的支持和帮助。七是下发《关于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各镇街道救护培训工作任务量和业务接洽模式,方便基层进行操作。同时对基层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救护培训活动,市红十字会给予授课师资及授课费用、器材等支持和鼓励。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石狮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5000元以上专项资金支出需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要求会前提前填写《会议议题表》上报派驻纪检监察组,邀请其列席参加,遵照民主程序做好各项决策部署。

  4.救灾备灾物资储备工作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助规则》、《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物资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和《石狮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狮政综〔2017〕153号)等规定,修订完善《石狮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二是设立救灾备灾仓库,并配备帐篷、棉被、担架、头部固定器、创伤四肢固定器、急救箱、急救包以及锄头铁锹等救灾物资设备,建立物资出入库台账。三是制定《石狮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管理规定》,对救灾物资采购、出入库、日常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切实做好仓库管理工作。

  5.红十字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度编制部门预算将宣传经费单独列支预算。二是优化微信公众号版块设置,对过时的扶危济困版块进行撤销,并上线“急救掌上学堂”,设置冠心病识别、突发急症应急救护、脑卒中应急救护等21项急救学习专题,扩大应急救护知识宣传覆盖面。三是加大“博爱石狮”微信公众号更新频率,主动发布一些工作动态、项目进展、活动安排及应用知识,激发阅览兴趣,并发动会员、志愿者提高关注量。

  (二)政治责任担当不够,捐赠款物的筹集和管理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方面

  6. 对筹集救助款物工作存有畏难情绪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将募捐工作作为今后红十字会业务工作的重点,力求做好做强。二是积极与民政局沟通协调,做好市红十字会公开募捐资格的申请办理工作,于2019年4月22日取得募捐资格证书,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募捐活动,提升红十字救助实力。三是初步拟定了与锦尚镇红十字会联合开展“关爱天使”人道救助项目公开募捐方案,将在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进一步修订完善之后予以实施。

  7. 关于会员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石狮市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会员的权利义务、入会程序、会费缴纳以及会员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了会员管理。二是4月11日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会员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收缴会费586 元。三是针对会费上缴截止时间前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会员,根据会员管理主体的不同,安排市级和基层组织分别进行催缴,并对催缴后仍不缴纳会费的48名会员,按照会员管理规定予以清退。

  8. 募捐箱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石狮市红十字募捐箱管理办法(试行)》,对募捐箱的设置、管理作出规范,设置单位需每年与市红十字会签订《关于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协议书》并确定管理人员,并与石狮市客运中心站、服装城客运站重新签订协议书。二是根据募捐箱使用实际情况,收回由市红十字会发予,由锦尚镇红十字会、妇幼保健院红十字会、市法院红十字会、华侨中学红十字会自行管理的4个募捐箱。三是根据《石狮市红十字募捐箱管理办法(试行)》对募捐箱款项收缴工作进行了规范,2018年12月26日由市红十字会2名工作人员同红十字募捐箱设置单位工作人员当场开箱并清点捐款,填写《募捐箱捐款交接清单》,向募捐箱设置单位开具社会捐赠专用票据,并于2018年12月27日缴存入捐赠专户。

  9.捐赠账户财务管理较为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在编人员担任捐赠账户财务管理,安排财务人员对之前捐赠账户的档案进行重新梳理整理,对接手后的捐赠账户档案,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捐赠账户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保管工作。二是委托泉州东南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市红十字会社会捐赠专用账户开展独立第三方审计工作,并于4月15日出具审计报告。

  10.定向捐赠款未按捐款人意向如数捐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捐赠账户及时对账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账户清单对账工作,及时掌握出入账情况,及时处理账面出现的问题。整改期间已对2019年度第一季度捐赠账户进行对账,明确资金出入账情况。二是对未捐出的一笔定西地震灾区定向捐款500元,于4月10日捐至定西市红十字会。

  11. 捐赠物资管理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石狮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对于捐赠物资的来源、使用范围、接收以及管理和使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捐赠物资出入库台账,强化捐赠物资管理。二是对之前接收的捐赠鞋服进行分类整理和登记,列出物品清单,于4月18日捐赠到德化县赤水镇苏岭村委会,由其发放给困难群众。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廉洁风险突出方面

  12.救助资金管理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市政府“将临时救助纳入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的部署要求,为避免产生多头临时救助,自2018年1月起停止红十字临时救助项目。二是吸取经验教训,在新实施的《石狮市红十字“关爱天使”人道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申报程序、救助标准、审批权限、受理时限等。三是加强人道救助资料归档规范管理,采取专人负责、专柜管理的方式,加强对人道救助申请材料的检查清点汇总,确保申报资料规范完整、归档材料保存完好。四是认真查找重复慰问原因,主要是救助对象本人曾向市红十字会申请过临时救助,又在各镇(街道)上报的博爱送万家、博爱周慰问名单内,今后将吸取经验教训,坚决杜绝此类违背原则的现象出现,在新实施的《石狮市红十字“关爱天使”人道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关爱天使”人道救助项目为一次性救助,对已获得一次救助的对象,不受理重复申请。

  13.对拨付的专项经费缺乏有效跟踪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石狮市红十字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补助重点和使用范围、项目申报和审核、资金拨付及财务管理以及监督检查作出明确规定,严格专项资金补助。二是加强与业务联系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社团情况,加强拨付经费跟踪检查,确保补助经费专款专用。

  14.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涉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须上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清单要素齐全,并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二是前往税务局办事大厅核查2015年6月11日与百灵药店购买救护急救包(内装用品)发票明细,经核查购买数量为1000个,单价11.17元,税额334.96元。三是完善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流程、签订后的履行情况、纠纷处理以及合同材料存档等作出规定,提高合同签订质量。

  15. 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公车改革后,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平台安排公务用车,并严格按照限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公务用车。二是严格按照财政预算专项列支各项支出,杜绝在专项经费中报支非专项支出。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管理的通知》,对应急救护培训师资资格作出硬性规定,明确要求开展救护培训授课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资资格证书者,并根据泉州市红十字会设定的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分类明确应急救护培训师资讲课费标准。四是规范报账程序,报账时附上培训委托函或培训活动通知等佐证材料,授课费用通过国库支付中心银行转账发放,确保真实有效并可追溯查询。

  (四)“四风”问题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16.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履行业务主管单位对所管理社会组织加强监管的主体责任,结合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专项整治、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党支部共建等工作,开展对锦尚镇红十字会的监督检查,增强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加以解决。二是结合省会调研有针对性地对锦尚镇红十字会开展督导检查活动,根据调研和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具体问题,于4月16日向锦尚镇红十字会发出《关于对锦尚镇红十字会开展调研活动的反馈意见》,督促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三是督促锦尚镇红十字会邀请独立第三方做好2018年财务审计工作,于4月17日出具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7.违规发放慰问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上级规范津补贴的有关规定,以各级纪委监委通报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警钟长鸣,筑牢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的思想自觉。二是对一次违规发放的“六一儿童节慰问金”1000元于3月29日予以清退上缴,同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深刻反省,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18.违规发放媒体工作人员工作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津贴补贴自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津补贴,无政策文件依据一律不发。二是进行自我检讨,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此次巡察,巡察组未向我会反馈重点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红十字会自身组织建设薄弱

  我会将积极筹备换届工作事宜,待红十字会机构改革事项确定之后,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换届工作,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二)红十字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成效不明显

  在编制2020年部门经费预算时将宣传经费单独预算。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三)对募集救助款物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我会将认真筹划公开募捐项目,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