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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动态】用好《警示录》打好“预防针”一一泉州市开展警示教育侧记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0-31 17:14

 

    “按捺不住最后捞一把的贪念,以为快退休了,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问题,没想到国家反腐败的力度会这么大,最后还是栽了……”日前,泉州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在综合监督单位举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宣讲会。会上,驻市卫计委纪检组组长张永忠结合自己查办案件的经历,从省纪委编印的《警示录》及我市卫计系统发生的实际案件中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警示教育直击党员干部心灵深处。

    图为:驻市卫计委纪检组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宣讲会。

    9月下旬起,泉州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省纪委编印的《警示录——福建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一书,将其作为鲜活的反面教材,按照发放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近一个月的集中警示教育。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对象,采取集中学习、轮阅自学等形式,组织警示课、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确保警示教育富有实效。

        

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员干部把自学和小组学习结合起来,排时间表、定计划,对《警示录》的案例一一研读,逐案剖析。图为市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干部集中学习《警示录》,并分享心得体会。              

 

    驻市统战部纪检组运用《警示录》宣讲的同时,请各综合监督单位、联系单位负责人在会上结合案例谈学习体会,并根据所在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进一步提出干部廉洁从政要求。图为驻市统战部纪检组综合监督单位负责人谈学习《警示录》的体会。

    针对不同的受教育人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层分类、分级分批,制定不同的警示教育方案,有的放矢,提高针对性,真正把警示教育的“紧箍咒”念到党员干部的心里。

    

    驻市水利局纪检组与驻在单位联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利用《警示录》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图为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上,各直属单位通过视频分会场进行学习。

    洛江区纪委监委抓住“关键少数”,在洛江区第十七期科级干部和第十五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结合《警示录》中的典型案例给党员领导干部上警示教育课,强调引为镜鉴。图为10月中旬洛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郑进锡给参加培训的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课。

    石狮市纪委监委针对不同对象,在辖区内按照行业领域组织警示教育。图为石狮市公安局开展专项警示教育会,将《警示录》中涉及公安部门的典型案例进行重点解读和剖析。

    德化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广泛发动,将警示教育延伸到农村基层,让《警示录》的教育效应直达全县党员干部。图为浔中镇纪委组织到阳光社区开展《警示录》宣讲。

    同时,以案明纪、以案施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对《警示录》的运用,通过深入剖析和解读其中的典型案例,讲解每个案例的教训和原因,引导党员干部对照检查、警钟长鸣,自觉做党纪国法的拥护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驻市环保局纪检组结合省纪委《警示录》中的典型案例,为监督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讲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图为驻市环保局纪检组组长廖德信在驻在单位进行专题讲座。

    南安市纪委监委在国庆节前开展《警示录》案例剖析警示教育活动,将节前廉洁纪律的强调提醒与真实案例的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增加震慑作用,有效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图为南安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组组织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场。

    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成效,用好《警示录》中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活教材”,积极创新和灵活采用不同的警示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警示教育这一课,时间安排虽然不长,但留给我们的印象却是最深的,给我们重重敲响了一记警钟,让我更坚定在平时工作中要坚持良好的办事作风,不能滥用手中的公权力、为难群众,甚至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市人社局某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警示教育后感慨地说道。驻市人社局纪检组面对综合监督的下属单位分散、窗口单位多,日常事务繁忙、无法集中接受警示教育的客观情况,灵活利用下班后的休息时间开展警示教育,并结合不同工作岗位、风险点高低等不同情况予以提醒。

    驻市检察院纪检组以开展《警示录》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严守规矩、正心自律”专题纪律教育活动,将贯彻落实党纪党规、检纪检规为主线,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近一个月来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专门运用《警示录》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762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2.5万人次。

   “在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反面警示的同时,我们还注重以案为鉴,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共性问题,要求各单位要对照检查,自省自纠、防微杜渐、立行立改,而不是仅仅满足于达到思想上的震慑。”泉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