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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石狮日报 发布时间:2018-06-08 15:3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8月31日至9月27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石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含农业机械管理站)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迅速部署。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办立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及主任办公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委农办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农办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

    (二)严明纪律,认真整改。我办每月针对整改工作进展进行一次专项督促检查。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逐一对照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切实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

    (三)举一反三,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了17项工作制度,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进我市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工作存在差距问题

    (1)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项目推进不负责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动示范基地项目申报。2017年5-7月份,我办针对石狮市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2013-2015年结余资金使用问题,与财政局多次商量解决办法,并提请分管市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通过农业主体申报,确定石狮市岑彬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7个项目为省级农民创业基地2013-2015年度结余资金扶持对象。因省财政厅于2017年6月份收回历年省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示范基地的农业项目无法开展。二是组织学习农业资金管理办法,提高业务水平。2月23日在农办办务会(扩大会议)上,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相关财经制度、规定和办法:学习《福建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15号)、《石狮市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两份文件,并要求各股室、下属单位遵照执行,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履行拨付程序,加强事后监督检查,促进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三是对2017年同类项目进行梳理。2018年1月30日,农办组织农业股和农技站的相关人员,分别对2017年泉州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福建省帝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石狮市众协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福建省石狮市正源果蔬专业合作社进行项目资金检查,重点了解项目资金是否到位、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成效和现阶段经营情况。经查,上述项目资金均已拨付到位,并已全部用于相关农业项目的开展上,无存在资金滞留的情况。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浮于表面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石狮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狮农〔2018〕25号),并按照监测方案不定期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种养户等进行抽检。截至2月27日,市级开展“农残”快速抽检8次,完成快检144个;指导镇级农安监管工作2次(1月26日和2月7日分别对祥芝镇、永宁镇进行指导),督促镇级完成“农残”快检254个;目前监测结果均合格,并按照省级要求实时同步上传“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纳入监管。此外,2月5日联合蚶江镇、鸿山镇、永宁镇对当季大宗胡萝卜产品基地开展第三方机构委托检测,由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漳州)分中心进行“农残”定量检测4个,均合格;完成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662份,均未检出。

    (3)农村金融改革措施未达预期

    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12月由农办牵头承办“政银企保”农业专场活动,政府相关部门、邮储银行、保险公司和我市的种养农业企业代表近百人参加,邮政储蓄银与农业企业现场签订了90万元的贷款合同;2018年2月,我办利用石狮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第二届换届机会,邀请农商银行相关人员对协会全体人员进行产品宣讲培训,同时银行与协会现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较好地缓解了农业企业资金短缺和种植风险问题。

    2.主责作用发挥不够,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内控制度长期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年6月已出台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组织学习相关财经纪律。2月23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福建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15号)及《石狮市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履行拨付程序,加强事后监督检查,促进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三是2018年以来,分别对现代农业支农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开展了事后督查制度,确保拨付的资金落到实处。

    (2)后续监管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年10月9日至19日,联合财政局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进行事后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镇并进行整改;二是分别于1月25日、3月6日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查阅相关工程档案资料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三是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研究中,邀请派驻纪检组、系统纪委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3)使用效率偏低,专项资金辐射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2017年度美丽乡村在建项目收尾工作。1月下旬,市委农办、市财政局等组成验收组对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第四次实地检查验收,并下拨补助资金1108万元。截至2月底,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计划协同相关部门在4月份组织第五批竣工验收。截至目前已拨付本级资金2676万元,占年度本级计划补助资金71%。二是生成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于2017年11月发布《关于申报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通知》(狮农〔2017〕182号),经各镇村积极申报和开会研究定稿,于2月上旬发布《石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狮农〔2018〕21号)并下发给各相关镇村,相关单位已开始组织项目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3、领导干部担当不足,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厚

    (1)个别领导未起表率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月17日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农办主任连伟强代表农办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班子成员作对照检查发言,其他成员对其进行批评。市委巡察一组、农办系统纪检组、组织部等单位领导进行了点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二是在2月1日的主任办公会议上,组织班子成员集体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中共石狮市委转发<中共福建省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狮委〔2016〕200号)。要求班子成员对照条例规定,查找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上存在的问题,并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分析原因和提出解决措施;进一步完善农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制度,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1月11日市农办主任对各分管领导、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

    (2)责任担当意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月23日,市农办召集机关全体人员、下属单位负责人集体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石狮市委转发<中共福建省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狮委〔2016〕200号)以及习总书记关于好干部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是广泛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活动。2018年以来,班子成员共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19场次,掌握了干部职工工作情况,督促尽职履责。

    (3)团结协作精神缺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18年以来,班子成员共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19场次,掌握了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并为干部切实解决了实际的工作困难,增强了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二是到下属单位走访。2月22日上午,节后上班第一天,农办主任连伟强、班子成员到农安站、动监所等下属单位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干部职工节后上班情况,对各下属单位提出的工作难题予以解决。三是开展登山活动。2月2日,组织人员开展“团结协作、勇于担当”团体登山活动,共计20多人参加当天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各股室、下属单位团结协作的意识,营造勇于担当的工作风气。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党委对党建工作的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1)对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存在空档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和落实《农办系统关于系统党委委员、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支部党建工作的通知》。系统党委委员、农办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对挂钩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 2月中旬前,各挂钩领导都参加了各挂钩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对支部党建工作做指导。二是落实挂钩领导对党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帮带。各挂钩党员领导干部2月底前都参加了各挂钩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有的还到挂钩支部还进行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认真落实每年给挂钩支部上1次以上党课,参加系统党委每季度对挂钩支部的常态化党建督查。

    (2)对支部换届指导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常性排查支部换届情况。建立农办系统各支部换届工作台帐,及时督查各支部搞好换届工作。二是责成农办机关支部重新进行了换届选举。农办机关支部2017年8月25日(巡察期间)已重新进行了换届选举,支部书记由市农办副主任林纪忠担任。

    (3)督促指导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支部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检查、督促、指导力度。1月19日前,系统党委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检查;1月19日,开展2017年度农办系统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工作,对各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评议评级和考核。二是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挂钩支部党建工作制度,2月23日,挂钩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督促水禽遗传资源保护研究中心支部抓好支部党建工作的整改,指导支部制定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2.党建材料存在造假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建日常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纠正和制止材料造假现象。1月19日前,系统党委在抓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前,组织第四季度党建常态化督查,及时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整改。②2月底前,各挂钩领导对造假支部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该支部责任人对支部的党务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

    3.党的组织生活不健全的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三会一课”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各支部按照《党内会议记录及发展党员相关表格填写范例》,规范“三会一课”等各类会议记录,并按年度做好党组织文件资料、图片收集整理,做到标识统一、分类摆放,1月底前系统利用第四季度党建常态化检查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一次督导。二是督促党委委员、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年底参加各挂钩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时机,主动对挂钩联系支部进行检查指导和参与“三会一课”。

    (2)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月20日前,农办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月9日,农办系统党委、农办党员领导干部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三是2月14日前,农办系统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农办各党员领导干部到各自挂钩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保证组织生活严肃、认真。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

    (1)抓“一把手”力度不足。(2)抓廉政教育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两个责任”清单。3月9日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行动中的责任。二是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整改方案。2月5日,组织农办领导班子、机关全体人员和各下属单位负责人集体学习农办近年来的违纪违法案件,从中查找问题根源并提出防控措施。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2月1日主任办公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查找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上存在的问题;3月7日上午,市农办组织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同时还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在办公区域张贴廉政宣传画,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四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月26日,制定《石狮市农办关于印发有关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的通知》(狮农〔2018〕28号),修订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制度。开展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与下属单位负责人之间,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之间的廉政谈话提醒,并按规定如实做好谈话的记录,2018年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提醒20场次。五是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上廉政党课。2017年6月30日上午,市农办主任连伟强为农办机关支部做了《自觉接受党纪约束》的主题党课;2017年12月29日,市农办副主任邱尚攀为农办事业支部上了一堂以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廉政党课。

    (3)内部审计未发挥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年8月印发《石狮市农办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狮农〔2017〕120号),进一步对各股室、下属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股室(单位)以及个人的岗位风险点台账,并制定防控措施;2018年3月5日,重新梳理农办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点,并建立岗位风险点台账,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分别于2月7日-8日,3月5日对下属单位的“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部分下属单位在“三公经费”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当场纠正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4)日常管理较为宽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月26日制定《石狮市农办关于印发有关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的通知》(狮农〔2018〕28号),修订农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和请销假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二是在1月17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市农办主任连伟强要求班子成员要对业务和党风廉政实施双重负责,积极与各股室(单位)的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2018年以来共计开展谈心谈话19场次,开展廉政谈话提醒20场次,加强了与干部职工间的思想沟通,提高了解决干部队伍自身问题的能力。三是截至2月底,全体干部职工已按规定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登记备,并建立《市农办公职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件信息自查表》和《市农办公职人员2013年以来因私事出国(境)情况自查表》。截至3月5日,分管领导已经对2013年以来因私事出国(境)未办理保留党籍手续的8名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当事人均表态今后会按照规定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四是分别于2月7日-8日,3月5日对下属单位的效能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各单位当天的考勤情况、2018年以来的请销假情况和因私出国(境)请假审批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2.国有资产管理缺位

    (1)违规擅自指定承租方;(2)租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动监所已于2018年1月13日收回出租给干部的套房;种子管理站加强与承租方的沟通协调,4月底租约到期后立即收回出租的店面。二是分别于2月7日-8日,3月5日对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开展摸底调查,已整理汇总各单位的国有资产情况,针对巡察中存在的问题,当场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在2月23日主任办务会(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狮政办〔2018〕19号)以及《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零散房产的通知》(狮政综〔2018〕1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如实完整登记国有资产,建立单位国有资产台账,对经批准用于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实行专项台账管理。明确国有资产处置一律由市农办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后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坚决杜绝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四是组织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截至3月8日,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当事人均表态今后将加强学习并积极完成整改任务。

    (3)部分资产长期闲置未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石狮市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零散房产工作会议的要求,配合市国有资产中心做好两处房产的测量、产权登报公示,待市国有资产中心统一处置。目前已完成两处房产的测量、产权登报公示等工作,尚未进行资产拍卖。

    3.系统纪委监督作用虚化的问题

    (1)监督责任意识淡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农办出台加强资金监管、尤其是“三重一大”的监管措施和办法、文件。二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检查、督查,注重发现问题线索,春节前后,对农办下属单位落实“八项规定”、廉洁过节的规定,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检查。

    (2)案件办理不够认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该案件办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态度,对案件相关材料要认真检查,反复核对无误,并选派该同志参加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二是2月13日,农办系统纪委组织一次纪检监察业务学习,提高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和办案水平。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追回2013、2014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金。向21名人员发送资金追回上缴通知,已上缴20名共计1万元,其中蔡国栋(2014年发放津贴500元)为石狮市总工会下派到永宁镇协助工作的临时人员,500元没有追回。二是追回2014-2016年度“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劳务费”。及时梳理相关情况、联系相关当事人追回违规发放款项。截至2月底,违规向在编人员17人次发放“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劳务费”8500元已全部追回。三是追回违规向1名借调干部发放综合补贴。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违规向时任新型社区办科员发放的1.4万元补贴已收回。四是及时将上述追回款项上缴国库。以上3笔追回款项共计3.25万元,2月底已全部退回农办账号。3月9日将3.25万元上缴国库(财政局账号)。五是组织学习财经制度。2月23日组织学习学习《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及我市规范经费支出管理若干问题的说明,要求各股室、下属单位要根据省出台的规定确定的总体原则,认真遵守我市出台的规范经费支出管理的文件,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管理规定等。六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2月23日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实则,并重点学习了2017年9月市纪委编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政策宣讲暨工作培训会宣讲材料汇编》,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办公用房配备、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等具体制度进行了逐项学习。

    2、办公用房存在超标现象。一是农办机关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已在整改期间完成整改。整改后,经测量仍超标1.81平方米。经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同意根据少面积超标报备制度,于2017年12月25日批复备查表。二是分别于2月7日-8日,3月5日对下属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检查,对部分下属单位存在的办公用房标识不清等问题予以当场纠正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干部任用程序不严格

    (1)推荐选拔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2月23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制度。会上要求,在任命股级干部中,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会议讨论表决等各项程序,每个程序单独进行;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会议记录标准,除完整记录“时间、地点、主持者、记录者、出席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内容”等八要素外,还要对参会人员的表决意见记录翔实、完整;严格执行回避等制度,确保干部任免的公平公正公开。

    (2)违反回避原则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月23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制度,特别强调了“讨论的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的制度。二是结合组织部开展的“干部选任+X”常态化督查,对2013年以来任职股级干部的情况再次进行梳理,并请组织部干部股检查人员就相关程序性问题进行讲解。

    2、个别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

    整改落实情况:到2月底,种子管理站已有2名在职人员退休(曾凯旋、邱允团),该站2016年招录的1名年轻干部刘子薇和雇员范慧芳,范慧芳主要承担党建和单位内页材料,刘子薇主要承担新品种的试验和推广,在站长的协同下,两名年轻人有效地保障种子管理站正常业务的开展。我办将继续关注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及时报送招录申请;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合理安排下属单位的人员结构。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此次巡察,巡察组未向我办反馈问题线索,但我办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对所涉及的问题的13名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5人次。

    针对“督促指导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问题,农办系统党委领导对1名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针对“党建材料存在造假现象”问题,农办挂钩领导对2名支部负责人和1名党务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针对“日常管理较为宽松”问题,市农办分管领导对8名因私出国境未保留党籍手续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针对“违规擅自指定承租方、租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市农办分管领导对3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通过集中整改,我们还有如下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

    (一) 关于专项资金使用问题

    截至2月底,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进行四批竣工验收并下拨补助资金2676万元,计划协同相关部门在5月份组织第五批竣工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拨付补助资金。(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

    (二)关于国有资产处置问题

    一是关于种子管理站租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的问题。今年2月份种子管理站已提前下发通知,分别通知大仑大队第一生产队租赁者和各个转租者于租约到期(2018年3月31日)收回店面。店面收回之后将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招投标进行租赁,对于拒不将店面交回的租赁者,将按照法律途径予以解决。(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二是林业管理处两处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根据石狮市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零散房产工作会议的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市国有资产中心做好两处房产的测量、产权登报公示,由市国有资产中心统一处置。目前已完成两处房产的测量、产权登报公示等工作,将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程序进行资产拍卖或出租。(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委农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彻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稳步推进市委农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农”工作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8712996;通信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公务大厦714,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shishishinb@163.com 。

    

     中共石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