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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出台2016年度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

来源:石狮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4-18 10:38

    近日,石狮市出台《2016年度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严查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吹响了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集结号。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市直党委综合系统纪委(涉及市委统战部少数民族补助资金)、市直政法系统纪委(涉及民政方面扶贫资金)、市直市农办系统纪委(涉及山海协作发展资金等)、市直社会保障系统纪委(涉及贫困归侨救助方面资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并延伸到扶贫资金使用的基层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

    二是建立线索台账。各有关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沟通联系、协调配合,从2015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入手,从查办案件中的线索入手,拓宽案件来源信息渠道,通过群众投诉举报、检查督查、专项审计和办案深挖等途径全面收集案件线索,建立案件线索台账,对已掌握的线索要按照“五类原则”及时分类处理。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各有关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案件线索梳理、研判、移交,做到案件线索件件有核实、有处理。按照上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求,对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视情况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启动“一案双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

    四是加强巡查督导。市纪委不定期组织对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开展巡查督导,重点抽查线索处置是否及时规范,案件处理是否到位等。对问题线索发现、查处不力以及隐瞒不报、虚报漏报等顶风违纪的行为,将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