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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原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柯志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4-12-06 16:16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纪委对厦门市原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柯志敏(副厅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柯志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品。

  柯志敏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厦门市纪委审议并报厦门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柯志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