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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少明被开除党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4-12-01 16:13

  近日,福建省浦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少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姚少明在任浦城县委常委、副县长,浦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涉嫌受贿犯罪;并存在收受礼金等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错误。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姚少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